关于印发《安徽省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皖文旅发〔2024〕39号
各市文化和旅游局、网信办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数据资源管理局、通信发展办公室,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有关处室、直属有关单位:
现将《安徽省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
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
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
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
安徽省通信管理局
2024年12月23日
安徽省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方案
为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,发展新质生产力,推动我省智慧旅游创新发展,到2027年,智慧旅游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,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,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、中央网信办秘书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、国家数据局综合司《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》和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加快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
1. 改造升级信息基础设施。统筹利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,推动旅游应急指挥中心、旅游大数据中心、智能闸机、景区智慧屏、票务系统、电子讲解等改造升级。引导停车场、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、旅游厕所、景区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,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、智能化、协同化水平。
2. 加强5G 智慧旅游协同创新。推动5G与物联网、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数字孪生、机器人等技术和产品有效融合,引导5G 4K/8K超高清视频、5G智慧导览、5G VR/AR沉浸式旅游等应用场景规模发展。实施好“信号升格”专项行动,持续提升4A级以上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旅游休闲街区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、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旅游区域5G网络覆盖,优化重点区域及客流密集区域的5G网络服务质量,挖掘利用5G技术在视频监控、实时传输、无人驾驶等方面的潜力和优势,拓展旅游领域应用场景。到2025年底实现全部5A级景区、国家一级博物馆,150个以上4A级景区、15个以上国家二级博物馆的5G移动网络信号覆盖和应用体验提升。培育一批5G 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。
二、加快推进旅游数字化转型升级
3. 加强旅游城市和景区智慧化建设。强化基础共建、设施共用、数据共享,将智慧旅游融入智慧城市建设。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、广播电视频道频率等资源,加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。推进“人工智能 文化旅游”,支持黄山、九华山、安徽博物院等重点景区探索人工智能导览、客服等智慧旅游创新服务,打造基于人工智能的数字文旅智能体。强化标准引领,组织实施《智慧景区要求与评价》地方标准,开展智慧景区评价。
4. 推进旅游“上云用数赋智”。鼓励支持对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“上云用数赋智”服务,遴选推出一批智慧旅游优秀解决方案,强化供需对接,促进解决方案转化落地。鼓励旅游酒店、旅游景区等对能源进行智能化管理,优化设备运行,节能降耗,推动智慧旅游绿色低碳发展。
三、加快培育智慧旅游产品业态
5. 丰富智慧旅游产品。聚焦旅游场景应用,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慧旅游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,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品牌。鼓励文博场馆、考古遗址公园、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旅游休闲街区、主题公园、演艺场所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,运用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拓展现实、混合现实、元宇宙、裸眼3D、全息投影、数字光影、智能感知等技术和设备建设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,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。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工作。促进电子竞技、动漫游戏等线上数字场景与线下旅游场景融合发展。
6. 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。强化科技创新和文旅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。推动建立安徽智慧旅游发展联盟。推动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,深化产学研深度协同模式和机制。支持企业建设以智慧旅游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的技术创新中心,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应用转化。创新供需对接方式和机制,探索通过共建工作室、专题培训等方式,支持科研人员常态化帮助文化和旅游机构解决技术应用难题。
四、加快提升智慧旅游服务效能
7. 提高服务平台运营效能。引导各地明确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,推动平台转型升级。鼓励在政府门户网站、官方公众号、小程序中设置旅游咨询专栏。迭代升级“游安徽”公共服务相关功能,建设文旅服务一件事场景。优化完善“皖美研学”数字化服务平台,提供全生态、全场景、全过程数字化服务。建设大黄山数智服务平台。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,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经营主体通过运营输出、连锁运营等方式参与运维,提升平台服务和运营效能。创新应用云计算、区块链、大数据、通用人工智能等技术,发展智慧旅游助手类应用。鼓励重点文旅企业主导或参与研发文旅行业大模型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“一卡通”和安徽码在文旅领域应用,实现社保卡、安徽码“卡码融合、一卡通用”。发挥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数据和信息能力优势,推动设立安徽旅游品牌专区。
8. 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。支持智慧旅游线上服务平台针对老年人出游习惯,运用人工智能、语音交互等新技术对手机客户端、网页端进行适老化改造,不断优化使用体验。支持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旅游休闲街区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旅游场所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推进数智化标识导引系统适老化改造升级。遴选推出一批智慧旅游适老化典型案例。
9. 优化文旅公共信息服务。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及预约渠道,优化预约程序,简化预约措施,保留人工窗口,为国内外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。鼓励旅游景区采用智慧化方式加强游客疏导,维护游览秩序。推动文化和旅游与交通运输、气象、消防、市场监管等跨部门、跨行业的公共信息数据共享,强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,提前预报,及时预警。
五、加快提高智慧旅游管理能力
10. 推进“互联网 监管”。依托各级各类旅游监测与预警系统等提供的多源数据,提升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能力,强化事中、事后监管和过程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。加强数据归集共享,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。建立健全线上旅游投诉和处理机制,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旅游投诉进行快速分类和处置,提高游客投诉快速处理能力,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。
11. 强化应急响应能力。有效利用大数据采集分析手段,提高旅游目的地客流预测、监测精准度。推进应急广播进景区,建设智能应急广播终端,实现景区对重要地段、危险区域等监管活动的自动监测、预警。建立健全包括短消息、应急广播、智能标识牌、电子显示屏等在内的游客信息快速通知体系,提升旅游领域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。推广“面向节假日城市旅游客流调控和智能服务支撑平台及示范”项目成果。推动自然灾害易发地区旅游景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设备,保障极端情况下应急通信需求。
六、加快提升智慧旅游营销效能
12. 加强新媒体使用引导。鼓励文化和旅游部门、旅游企业等加强与新媒体合作,打造文旅新媒体矩阵,线上线下互动,强化精准营销。发挥安徽文旅新媒体联盟作用,开展联动宣传。支持景区和相关企业依托新媒体平台,创新营销方式,开发智慧旅游营销。探索建立涵盖市场分析、渠道管理、内容生产、电商销售等全流程智慧旅游营销新模式。鼓励讲解员、导游、研学旅游指导师、民宿管家、非遗传承人等创作更多充满正能量的新媒体内容。
13. 提升旅游营销效能。支持旅游景区、文博场馆等文化和旅游机构结合线上传播、受众特点,强化创意策划和内容生产。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技术,提升“春游江淮请您来”“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”等品牌活动影响力。挖掘5G技术在高清视频传输等方面优势,培育5G互动直播、5G AR直播等新营销手段。探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(AIGC)等人机协同方式开展营销内容创作。
七、加快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
14. 推动数据开发利用。实施文化和旅游数据工程,推进数据归集和应用场景建设。鼓励各地完善旅游大数据治理体系,提升大数据辅助决策与监督效能。加大旅游领域数据要素化特点和路径研究,提升多源数据融合能力。持续推进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试点建设。发挥国家文化专网和文化大数据体系安徽省域中心作用,助力智慧旅游建设。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,在数据合规使用的前提下,推动旅游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。
15. 加强数据安全防护。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强化旅游数据收集、传输、存储、共享、使用、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,防止数据丢失、毁损、泄露和篡改。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,增强数据安全应急处置能力。加强旅游领域用户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。
八、加快培养智慧旅游创新人才
16. 发挥高校培养人才基础作用。鼓励和支持安徽大学、安徽师范大学、黄山学院、安徽工商管理学院等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整合教育资源,加大数字技术与旅游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。强化应用导向,加强智慧旅游职业教育建设,鼓励建设智慧旅游技术应用重点院校,深入实施校企合作,订单式培养智慧旅游创新人才。支持企业和高校深化协作,深入推进智慧旅游领域产教融合发展。
17. 加强智慧旅游人才队伍建设。建立健全智慧旅游人才培养机制,打造一支与智慧旅游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。落实国家智慧旅游建设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,通过教育培训、项目支持、合作研究、成果推广等途径,加强智慧旅游研发生产、经营管理、转化应用等人才队伍建设。以旅游科技示范园建设、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试点项目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等为依托,加强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等科技赋能文旅发展专业人才培养。
九、加快完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工作机制
18. 加强组织实施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智慧旅游发展统筹协调机制,整合相关配套政策和资源,形成工作合力,统筹推动解决智慧旅游发展中跨部门、跨行业的重大问题,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。强化“双招双引”,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项目落地,扩大智慧旅游经济规模。
19. 加强政策支持。统筹利用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资金、市县有关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智慧旅游发展。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智慧旅游配套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。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重点企业,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智慧旅游项目的支持。完善政策环境,引导企业加大对智慧旅游和相关产业的投资。
20. 加强宣传引导。有效利用各级各类媒体、新媒体平台,宣传智慧旅游经验做法、发展成效。积极开展智慧旅游培训和交流活动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确保智慧旅游健康有序发展。
文章来源: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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